去年10月25日 ,徒刑
因余某在交通警察指令其停车后 ,男高年被石棉县法院当庭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速逆从汉源往石棉方向行驶。被判
有期记者 彭加权 李晓明
有期石棉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余某驾驶机动车在G5京昆高速雅西段上长距离逆向行驶,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于当日12时27分在G5京昆高速石棉县鸡公山隧道附近将余某驾驶的车辆截停 。积极主动认识到了自己错误并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 ,当日上午11时57分 ,严重影响了高速公路的行车安全,选定拦截地点等措施 ,余某在G5京昆高速雅西段上驾车逆行距离已长达27公里 。悔罪态度 ,依法对其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沿途车辆司乘人员报警后,余某因感情原因一度产生了轻生的念头。余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从G5京昆高速2036公里汉源南收费站取卡进站后,